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5年5月28日上午在福州金皇大厦召开。出席会议股东41名,代表股份731407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8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认真审议了第三届董事会递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各项文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在福建省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公证的情况下,表决及选举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和1995年工作安排》 199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66592万元。比上年增长41.28%;实现利润150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85%;实现税后利润1334.1万元,比上年增加10.15%。1994年公司以“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内外贸易,重视房地产开发”为方针,使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拓展,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1995年公司的经营目标是:主营业务收入8亿元,税后利润1600万元,出口创汇达到800万美元。公司将继续坚持“深化内部管理。加强内外贸易,重视房地产开发,管好投资项目”为方针,力争超额完成1995年经营指标。 二、审议通过公司《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1994年度税后利润13341347.6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334134.76元;提取10%公益金:1334134.76元,向全体股东以每十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计:8258179.60元。未分配利润:2414898.48元结转下年度分配。发放红利时间及方法另行公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四十条作修改的决议。 四、会议选举(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四维 王桂洲 王德铭 刘伟 张文廉 张国良 张善明 陈绍庭 林凤金(女) 林志雄 林秋平 欧阳荣和 郑碧漪(女) 施南华(女) 唐金海 黄兆铨 黄炽煊 彭木桂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五、会议选举(以姓氏笔划为序): 沈克俭 董辉 蔡力强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特此公告 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