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为了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清理公司应收帐款,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本公司与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阿钢集团”)在科利华网络大厦五楼会议室签署了《资产偿债协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概要 阿钢集团是本公司的参股股东,在多年的钢铁业务经营过程中,阿钢集团及其分公司形成了对本公司债务本息合计42,224万元。阿钢集团与本公司协商一致,本公司同意以阿钢集团持有的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哈华资评字(2000)第136号文评估作价11,555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归还阿钢集团对本公司的部分债务。实施资产偿债后,阿钢集团所欠本公司的债务减至30,669万元。剩余的债务阿钢集团已作出还款计划。 根据《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的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已获得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已承诺放弃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投票表决权。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资产偿债的关联方为阿钢集团,该公司成立于1992年8月,注册地为:黑龙江省阿城市北环路2号,注册资本25,021万元,法人代表:邵玉峰,公司主营:中型钢材、小圆钢加工、贸易、房地产开发、旅游等业务。 三、偿债资产简介 本次资产偿债涉及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车辆、机器设备等,主要涵盖建筑、房地产、餐饮、旅游、建材等多种经营体系。尽管该资产投资周期长、处于微利,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带来负担,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资产偿债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阿钢集团应付本公司债务本息总计人民币42,224万元,本公司同意阿钢集团以经评估11,555万元的资产归还阿钢集团欠本公司的部分债务。 2、资产偿债的作价依据: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哈华资评字(2000)第136号文评估阿钢集团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作价人民币11,555万元。 3、本资产偿债协议,尚需经本公司2000年9月2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后生效。 五、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主要是清理本公司的应收帐款,避免 造成更大的坏帐损失和不侵犯公司股东的利益。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财务结构,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公告的原则、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七、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本次关联交易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资产偿债协议》 3.《哈尔滨华通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