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与全国重点中学———河南省实验中学和隶属于天津师范大学的天师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分别签订了《关于建立“科利华河南省实验中学网上学校”的协议》和《关于建立科利华天师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双方将联合建立“科利华河南省实验中学网上学校”(以下称“网校”)和科利华天师股份有限公司。这是继科利华北京师大附中网上学校开通后科利华在远程教育方面又一重大举措。 “科利华河南省实验中学网上学校”办学模式将采取:本公司提供网校运营所必须的网络设备、网校平台软件的开发、网上学校日常技术维护和软件逐年升级、教学资源和相关信息的多媒体开发制作、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市场策划等;河南省实验中学组织教学人员和教学资源,保证网校有关教学资源的开放性和共享性,达到与河南省实验中学在教学时间、内容、范围和质量上完全同步,另外,河南省实验中学负责以网校的名义对外开展招生、录取等工作,沟通网校与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关系。 “科利华河南省实验中学网上学校”经营成果分配采取科利华占65%,河南省实验中学占27%,其余8%由双方协商用以聘请专家。 科利华天师股份有限公司拟由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由天师高新技术发展公司出资200万元,共同出资500万元,联合组建。该公司将运营“科利华天津实验中学网校”、“科利华天津实验小学网校”和“中国奥林匹克竞赛网校”。本公司将以250万元现金和50万元网校技术平台及相关资源入股,并负责网上学校软件的逐年升级。 天师高新技术发展总公司将与天津市实验中学、天津市实验小学及中国数学会合作网校的权益全部转让至双方新组建的公司并负责勾通与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的关系,以及运作网校,提供所需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并以网校的名义向社会公开招生。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