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99637680股法人股,因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于2000年5月26日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冻结6724万股。黑龙江省阿城集团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就该部分股权转让事宜取得成功。该6724万股法人股经双方协商予以解冻并进行如下股权转让: 黑龙江省阿城集团公司按每股净资产1.55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5024万股法人股,转让总价款为7787.2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北京科利华教育软件集团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109156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50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9%;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493976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67%。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改组董事会,吸纳新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公司大股东由一个变成多个,优化了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落实,有利于公司的依法规范运作,降低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三日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关于受让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1999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监管、财政部负责财务监管的,主要从事债务追偿、资产置换与重组、资产转止与出售、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上市推荐及承销、直接投资、资产评估、发行债券、商业借款、金融机构借款、申请央行再贷款及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的全国性大型国有金融企业,注册地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北京东环广场,法人代表朱登山。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我公司就因清收债权而协议受让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阿钢集团)持有的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利华)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与阿钢集团于二000年七月十一日签定了科利华法人股转让协议。 二、本公司以协议受让方式受让阿钢集团持有的科利华法人股50, 240,000股,占科利华股份的12.887%,每股转让价格1.55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77,872,000,000元。本次受让的股份将在本公告刊登后三日内申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三、上述股权转让完毕后,本公司将成为科利华第二大股东,持有科利华法人股50,240,000股,占科利华股份的12.887%。 四、本公司承诺此次受让的股份从登记过户之日起一年内不出让。 五、本公司此次受让股权所用资金是阿钢集团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六、截止目前,本公司与阿钢集团无产权关联关系。 七、现在及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关联法人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全资)、中国投资咨询公司(全资)均未持有和交易过科利华流通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未曾持有和交易过科利华流通股。 八、本公司不委托他人行使此次受让股份的权利,也没有接受他人委托管理科利华股份的股权。 九、截止目前,本公司与科利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十、本次转让的有关备查文件《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二000年七月十一日 -------------------------------------------------------------- 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公告 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持有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99,637,680股,占总股本的25.56%。 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减少长期负债,经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将我公司持有的科利华法人股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5024万股,转让价格按每股净资产1.55元计算,转让总金额77,872,000元,以此资金偿还阿钢集团欠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债务77,872,000元。 阿城钢铁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上市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情况说明如下: 总经理 邵玉峰 25500股 副总经理 王长海 5100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该上市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 此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内阿城钢铁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该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行为。 本公司在此次股权出让前未签署过涉及此次转让股份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件。 除受让方先期冻结的部分法人股外,不存在其他司法裁判,也没有其他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的股份转移。 阿城钢铁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份转让后仍持有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9397680股,占总股本的12.67%。本公司不委托其他任何人行使该股份的股东权利说明。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阿城钢铁集团公司 200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