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公告   由于本公司股票价格近日持续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7.5条的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特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严格遵循证券市场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二、本公司2000年中期亏损将继续加大,资不抵债的局面更加严重。预亏公告见2000年6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与本公司无关。   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理性慎重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