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作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科利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