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2年1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与会董事6人,董事李洪国委托黄效东董事代为投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铁方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因公司原审计机构—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今年审计业务繁重,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审计协约,公司董事会对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工作表示感谢。决定聘请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新的审计机构,负责审计公司2001年年度的财务报表。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决议将提交公司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鞍山第一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