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北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日前大连北大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大连北大科技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大信息” 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的传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建筑第八工程局 以下简称“中建八局” 于1999年11月30日与北大信息签订建筑施工合同,约定由中建八局承建北大信息位于营城子的新网际网络整机厂综合厂房,由于北大信息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合同无法履行,故于2002年12月12日诉讼至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解除双方施工合同并偿付拖欠工程款7077010元及停工损失2302708元和诉讼费用。此案将于近期开庭。 2、营城子镇政府于2000年9月27日与北大信息达成协议,约定北大信息向营城子镇政府借款100万元人民币用于“网际网络终端”项目的建设,借款时间为2000年9月28日至2000年12月20日,北大信息到期未还,营城子镇政府于2002年1月10日诉讼至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借款100万元人民币及诉讼费用。此案件将于2003年1月15日开庭。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北大科技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