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商稳健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4年1月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浙商沪深300份额与浙商稳健份额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浙商稳健份额折算后次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4年1月3日浙商稳健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浙商稳健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2014年1月6日浙商稳健份额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浙商稳健份额的份额净值,折算前的收盘价为0.950元,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为0.890元,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因此2014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