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联建光电(300269)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8月11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联建光电(股票代码:300269)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4年 8月11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联建光电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资产净值变化的比例 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27% 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0.02% 自联建光电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