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 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 2017 112号   2015-2017 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 7 年记账式附息( 十四 期)国债 (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 本期国债 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一)品种和数量。本期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2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17年7月12日招标,7月1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7月13日进行分销,7月17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7月1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年7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 竞争性 招标    (一 ) 招标方式。采用 混合式 招标方式,标的为 利率 。    (二)标位限定。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 、发行款缴纳    中标 承销团成员于201 7 年 7 月 13 日前(含 7 月 13 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 日期 为准。    收款人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    账号:27 0 ―1 7 1 14 ― 1    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    四 、 其他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 期国债 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 7 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 (财库〔2016〕234号) 规定执行。    财政部    2017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