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19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四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26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97%,2017年9月11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9月11日进行分销,9月13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7年12月11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9月8日